首钢特钢北京市石景山区1610街区首特钢园区三期住宅、多功能用地及周边道路项目污染土壤清除与处置效果评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特钢北京市石景山区1610街区首特钢园区三期住宅、多功能用地及周边道路项目污染土壤清除与处置效果评估,招标人为北京首钢特殊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包)名称:首钢特钢北京市石景山区1610街区首特钢园区三期住宅、多功能用地及周边道路项目污染土壤清除与处置效果评估
2.2标段(包)编号:SGTGKFB2026080143001
2.3最高投标限价:718.08万元(含税)
2.4服务期(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相关成果报告备案及系统上传后止。保证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2.5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2.6服务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2.7招标范围:北京市石景山区1610街区首特钢园区三期住宅、多功能用地及周边道路污染土壤清除与处置效果评估技术服务,包括资料收集与审核、现场踏勘、布点方案制定、样品采集与检测、原址污染土壤清挖效果评估、异地污染土壤处置效果评估、成果报告编制,以及协助完成专家评审、备案、系统上传和地块移出污染地块名录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下载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并支付平台使用费500元,支付后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08: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首钢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2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专门设定开标地点,各投标人在首钢招标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开标解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潜在投标人应提前熟悉不见面相关操作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上发布。
8.其他
首钢招标采购平台相关下载招标文件、在线支付、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帮助中心。
9.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大街69号
联系人:郭睿晨
电话:010-6887298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群明湖大街6号院1号楼
项目负责人:周焕
电话:13426354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