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硼铁零碳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供综合示范项目设计可研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硼铁零碳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供综合示范项目设计可研项目,招标人为辽宁首钢硼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包)名称:辽宁硼铁零碳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供综合示范项目设计可研项目

2.2标段(包)编号:KT04JCB2026070026001

2.3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凤城市刘家河镇火茸沟村

2.4项目建设规模:辽宁首钢硼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丹东凤城市四门子镇与刘家河镇交界处,占地413.13公顷,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厂区总变压器容量为2*25000KVA,一台变压器冷备用。辽宁硼铁根据厂区自身条件,已建成1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书。

★2.5最高投标限价:200万元(含税)。超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90日历天完成备案;

2.7招标范围计划建设“煅烧炉尾气CO₂回收+ALK型电解槽制氢及甲醇合成”系统,同时根据系统建设规模匹配绿电需求容量,现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1.2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联合体各方在本标段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4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5.2下载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并支付平台使用费500元,支付后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18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首钢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6年8月18日9:00

7.2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专门设定开标地点,各投标人在首钢招标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开标解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潜在投标人应提前熟悉不见面相关操作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上发布。

9.踏勘现场

招标人组织/不组织现场踏勘。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

首钢招标采购平台相关下载招标文件、在线支付、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帮助中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辽宁首钢硼铁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凤城市刘家河镇火茸沟村

联系人:于冠双

电话:0415-686880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群明湖大街6号院1号楼

项目负责人:李磊

电话:15803257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