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东方钢帘线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钢帘线项目南区二期生产车间(3#扩建)及附属配套工程变更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CGB2025071011001

二、项目名称:滕州东方钢帘线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钢帘线项目南区二期生产车间(3#扩建)及附属配套工程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716

  变更公告日期:2025721

、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土建施工合同模板20250716中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5.1“合同签订后开工后一周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工程预付款;排架柱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最终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结算交全所有资料后,甲方按审计价格付工程总价的30%;甲方留10%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竣工验收通过二年后的一个月内付清(不计息,所有付款均为6个承兑汇票支付)”变更为“合同签订后开工后一周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工程预付款;排架柱验收合格一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最终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结算交全所有资料后,甲方按审计价格付工程总价的30%;甲方留10%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竣工验收通过二年后的一个月内付清。所有付款不计息。所有付款均为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答疑澄清文件其他附件新增招标图纸(压缩包);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新增“3.2.7 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附表内容涵盖不全,可自行新增表格附至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三投标报价表后面。”;

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投标报价表2区域分析报价表中的备注新增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附表内容涵盖不全,可自行新增表格附至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三投标报价表后面。

5、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3.2.6 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变更为“3.2.8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若对本次招标项目存在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名称:滕州东方钢帘线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方路1号

联系人:曹军

联系方式:18263248300

招标机构名称: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群明湖大街6号院1号楼

项目联系人:张涛

联系方式:13932579580     

、本变更通知在首钢招标采购平台服务门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一经发布,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经收到,潜在投标人应随时自行查看发布内容,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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