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迁钢炼钢部二炼钢环境除尘1号、2号风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风机本体改造(设备供货、技术服务)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迁钢炼钢部二炼钢环境除尘1号、2号风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风机本体改造(设备供货、技术服务)总承包,招标人为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包)名称:首钢迁钢炼钢部二炼钢环境除尘1号、2号风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风机本体改造(设备供货、技术服务)总承包
2.2标段(包)编号:1A10TZGLB2026090004001
2.3项目地点: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炼钢部厂区内
2.4★工期:签订商务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工
2.5★投标最高限价:380万元(含税),其中设备费372万元;技术服务费8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价,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得超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首钢迁钢炼钢部二炼钢环境除尘1号、2号风机系统节能改造项目风机本体改造(设备供货、技术服务)总承包标段。主要为二炼钢环境除尘1号、2号风机、电机设备供货及现场配套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节能效果分析、配合调试、技术培训、指导等)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需求书
2.7★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80万m³/h风量及以上风机升级改造或制造销售业绩,业绩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内容页以及履约证明。合同内容页要体现标的物内容,履约证明文件为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或验收单或销售发票任意一种。
3.1.3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须为本项目所需产品的制造商(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未被纳入招标人失信客户黑名单,并且未被纳入招标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供应商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05日至2026年09月17日登录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2下载招标文件前需支付平台使用费500元,支付后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上发布。
8. 其他
首钢招标采购平台相关下载招标文件、在线支付、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帮助中心。
9. 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兆安街025号
联系人:刘源
联系方式:0315-7706189
招标机构名称: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群明湖大街6号院1号楼
项目负责人:秦震、张涛
联系方式:13488747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