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特钢北京市石景山区1610街区首特钢园区三期住宅、多功能用地及周边道路污染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石景山区1610街区首特钢园区三期住宅、多功能用地及周边道路污染土治理项目,招标人为北京首钢特殊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首特钢园区SS00-1610-8、16、22、23、24地块及周边代征道路污染土壤实施治理,组织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修复后土壤污染物浓度应满足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修复目标值。
2.1.1标段(包)名称:首钢特钢北京市石景山区1610街区首特钢园区三期住宅、多功能用地及周边道路污染土治理项目
2.1.2标段(包)编号:SGTGKFB2026070018001
2.1.3项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首特钢园区
★2.1.4最高投标限价:12934.735387万元(含税)。超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5招标范围:本项目按照备案方案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污染土壤的清挖、运输、处置工作,包括本项目图纸标明的治理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治理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场地修复后达到备案修复方案确定的修复目标值。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为加快土地入市,本项目不允许跨区运输,不允许原位治理。
★2.1.6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0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须承诺本项目中标签订合同后,在开工至竣工期间不再担任任何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近3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审计结论及财务报表)电子版。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4.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下载招标文件前需注册并支付平台使用费2000元,支付后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首钢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2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专门设定开标地点,各投标人在首钢招标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开标解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潜在投标人应提前熟悉不见面相关操作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上发布。
8.其他
首钢招标采购平台相关下载招标文件、在线支付、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帮助中心。
9.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大街69号
联系人:郭睿晨
联系电话:010-8891255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群明湖大街6号院1号楼
项目负责人:辛成、张涛
联系电话:1358168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