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水钢4#翻车机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水钢4#翻车机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人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标段(包)名称:首钢水钢4#翻车机升级改造项目
2.2标段(包)编号:SG01SJB2026040031001
2.3项目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首钢水钢厂区内
2.4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4号翻车机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资料的整理、建档归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及水钢在线生产设施的保护等所有建设工程相关的工作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本工程包含首钢水钢4#翻车机升级改造及公辅配套设施等,由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达产达标到考核验收全过程管理,并对安全、技术、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向招标人总负责。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现场服务、合同签订至项目审计完成全过程工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等。涉及施工图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额赔偿。
(2)采购:本项目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主要设备、材料采购、保管、加工、使用及质保期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临时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整改、服务等。
(4)监督检验:投标人负责按照监督检验部门要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监督检验直至检验合格;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保修:投标人负责配合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项目整体验收及专项验收工作;负责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办理项目移交及保修服务。
(6)施工期间间隙、连续停机检修后必须满足正常使用;
(7)项目提升改造后满足以下性能参数:
1)翻车机本体轨道与重牛、迁车台轨道对位,左右偏差在±5mm以内,轨道间隙在8-10mm以内;迁车台与空车线轨道对位左右偏差在±5mm以内,轨道间隙在8-10mm以内;翻车机倾翻角度达到165°-170°;
2)完整翻车程序在7min以内;
3)翻卸车型满足C70E及以下车型。
满足特种设备检验要求;
2.5★最高投标限价:427.5万元(含税)
2.6★工期:签订商务合同后100日历天内施工完成(现场施工不超60天,连续停机施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
2.7★其他: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当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本要求)。
3.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且各方均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或能力,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内部分工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
3.5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未被纳入招标人失信客户黑名单,并且未被纳入招标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供应商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2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注册登录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报名本项目,在线下载电子文件并办理CA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2下载招标文件前需支付平台使用费500元人民币,支付后不予退还。支付方式:线下/企业网银支付。缴纳操作请查看首钢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ggylpt.com)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栏目下的《交易卖方(供应商)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首钢招标采购平台。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首钢招标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5月7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专门设定开标地点,各投标人在首钢招标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开标解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熟悉不见面相关操作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首钢招标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zb.sggylpt.com/BidOpening/bidhall。各潜在投标人可在首钢招标采购服务门户(https://zb.sggylpt.com)—>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栏目下查看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首钢招标采购服务门户(https://zb.sggylp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其他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操作程序详见首钢招标采购服务门户(https://zb.sggylpt.com)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下载。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巴西中路159号
联系人:杨卓霖、田茂常
联系方式:18185818586、1363915116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园群明湖大街6号院1号楼
项目联系人:孙檀、文家平
联系方式:15832557067、010-88295040